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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开始实施出境水果召回制度
资讯类型:相关政策 加入时间:2007年11月22日11:27
   “郑重承诺:按规定申请登记备案,保证所加工产品来自注册果园;保证所加工的出口产品可溯源,本企业加工水果出厂后,如发现安全、卫生与品质等不合格,由本企业主动召回。”近日,在“出境水果质量安全工作会议”上,陕西省59家水果加工企业的法人代表在《企业产品质量承诺书》上一一签字。这意味着我省开始实施出境水果召回制度。

    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潘路生介绍,国家要求自11月1日开始,各检验检疫局不得接受来自非注册果园和包装厂的水果出口报检。陕西省集中整治目标是:到11月1日,所有出口水果要全部来自备案的果园、备案的加工厂;到今年11月底,备案的种植基地、出口食品加工企业100%得到清查;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%加贴检验检疫标志,保证出口货证相符。
文章来自:中国水果种子网
文章作者:信息一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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